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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筑垃圾再生制砖机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国际经验和国内现状
发布时间:2024-07-09 02:33:04 作者: 杏彩彩票平台新版新闻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已把城市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作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之一。在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方面,日本、欧美、韩国等些发达国家开展较早,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和完善,欧美国家的建筑垃圾再利用率普遍超过90%,日韩等国的资源化利用率甚至接近100%。

  这些国家凭借经济实力与科技优势实行建筑废弃物源头消减策略,即在建筑废弃物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则采用科学手段,使其成为再生资源。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补偿与责任法》、德国《废物回收处理法》、美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以及新加坡《绿色宏图2012废物减量行动计划》等法律和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与义务,根本原则为“谁产生谁负责”,强调建筑垃圾分类堆放与处理,为后续处理减轻压力。建筑垃圾资源化政府扮演重要角色,发达国家给予诸多政策支持与鼓励。总体实现特许经营,源头上对建筑垃圾产生企业征税,实现减量化,同时通过税收减免,处置费补贴等方式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生产正常运作及研发技术。产品需求端,通过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标识等,鼓励政府及建筑企业积极使用再生产品,拓宽再生产品渠道。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监管方面,资源化利用率较高的国家,基本从排放、资源化处理及再利用方面实现全程监管。其中新加坡将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纳入建筑工程验收体系,倒逼建筑企业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具有借鉴意义。

  从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看,治理建筑垃圾的思路完全一致。即,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目标,并通过加强立法、采用经济政策、完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产业链,一手抓源头减排、一手抓资源化利用、确保目标实现。从境外的经验看,实现建筑垃圾减排及资源化利用,可用的经济政策主要有四种:一是排污收费,对生产者征收总量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二是生产者责任制,强调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产品被消费后所产生的垃圾,承担处理责任;三是税收、信贷优惠,以鼓励和支持企业从事建筑垃圾管理规划、资源化利用;四是填埋收费,目的是鼓励回收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

  我国近年来针对建筑垃圾的相关法律条文日益严苛,国内各省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情况有明显提升,一些城市的已达到40%甚至60%以上。但就全国而言,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平均仍不足10%,与发达国家平均80%以上的利用率存在比较大差距。

  西安银马公司在建筑垃圾再生制砖机方面,有着二十多年的积累和经验。是国家商务部和国资委联合批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公开评选的14家“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国际商务会及国际权威财经媒体《英国金融时报》公开评选的中国50个“最具投资潜力的清洁能源项目”单位。国家建材技术委员会指定的——产品定点生产企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

  在西安银马公司看来,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工艺、技术、设备方面已经与国外不相上下,如西安银马的建筑垃圾再生制砖机,一台设备就可年处理建筑垃圾8万吨左右。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备,政策层面的短板也已补齐。与国外的差距主要是我国仍然以末端处置为导向,而国外在建筑废弃物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则采用科学手段,使其成为再生资源。同时,民众的环保意识与国外也有一定的差距。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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