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饶市广丰区廿三都新型墙体材料厂转型技改煤矸石页岩多孔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上饶市广丰区廿三都新型墙体材料厂转型技改煤矸石页岩多孔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上饶市广丰区廿三都新型墙体材料厂转型技改煤矸石页岩多孔砖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丰区横山镇廿三都村江山丰(地理坐标:E 118°13′26.70″,N 28°20′38.62″),上饶市广丰区廿三都新型墙体材料厂原为轮窑制砖,属于淘汰工艺,现企业在原厂生产技术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轮窑制砖改为隧道窑制砖。项目建设内容干燥焙烧车间、堆料库、破碎车间、存坯车间、制砖车间、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等均依托现有。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7000万块煤矸石页岩多孔砖。主要生产工艺为:以煤矸石、页岩、烟煤、生石灰、片碱、尿素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配料、破碎、粉碎、筛分、混合搅拌、陈化、制坯切坯、干燥、焙烧、检验等工序生产煤矸石页岩多孔砖。
项目隧道窑烟气通过SNCR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一根65m高排气筒外排;破碎车间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外排。采取洒水抑尘、车辆遮盖、厂区地面硬化等措施降低运输粉尘、装卸粉尘等无组织废气多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废气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标准;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标准;氨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洗车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废气治理,不外排,冲洗废水、脱硫废水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洗涤用水标准。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给料机、输送带、滚动筛、破碎机、搅拌机、制砖机、风机、焙烧窑等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应优化厂平面布置,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振、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泥坯、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产生的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抹布、沉淀池油污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破碎车间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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