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7-02 18:39:54 | 作者: 砖机系列
在近日召开的2021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消除监管真空。
在资本市场领域,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取得实质性成效,债券违约、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风险总体收敛,可以说,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不过,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近期不管是华晨集团公司债券违约事件,还是“伪私募”“逃废债”的出现,均暴露出监管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真空。出现监管真空一方面在于相关监管职权的不明确所致。由于缺少相应的监管法案,监管政策执行也不明确,在出现相应的风险后无法明确责任方。
另一方面,受地区和政策限制,各地政策存在比较大差异,尤其是金融行业,中央鼓励金融发展,前期各地的企业都交由地方监管,希望能够通过市场经济筛选出有前景的新兴金融模式。但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金融风险事件频频爆出,也映射出地方监管的不足。对于许多新兴金融业态而言,地方并没有有效的监管条例参考,有关政策也面临无法执行的尴尬局面。
第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将各类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在汇研汇语资产管理公司CEO张强看来,监管差异化的存在是监管真空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形成良好的监管协调机制显得很重要。金融组织之间责任越明确、规则越统一、流程越精简,越有助于金融监管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所以全国性标准统一监管条例的推出就显得特别的重要。
第二,要完善法律和法规修订,强化长期资金市场执法力度。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表示,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和法规,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利益,要对上市公司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对上市公司瞒报、谎报、虚报等多种行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针对上市公司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完善制定相应的赔偿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
第三,要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其中主要是防止一些行业利用自身优势扰乱市场秩序而一家独大,损害消费者权益。“要严格监管注册资本,严格限制资本的扩张倍数,严格股权质押,限制同一资产的频繁评估增值。”北京理工大学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冀建议。